記者查看藥品名單及醫保支付標準發現,200種中藥配方顆粒藥品用途覆蓋病癥廣泛,包括補益、清熱、活血化瘀、止咳化痰、安神、祛風濕等,品種有板藍根、丹參、甘草等常用藥,也有人參、靈芝等名貴藥材。在支付標準方面每種藥材不一,如板藍根配方顆粒的支付標準為0.2928元/克,人參配方顆粒的支付標準為4.5754元/克。
北京市醫保局介紹說,參保患者使用價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患者和醫保基金以實際銷售價格為基礎,按政策規定分擔費用;患者使用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擔,醫保支付標準以內部分由患者和醫保基金按政策規定分擔。
醫療機構在用中藥配方顆粒應全部實行網上采購,優先選用質優價廉的藥品;采購價格較高藥品時,須在北京市醫藥陽光采購平臺上傳相關說明材料及醫療機構審核材料;醫療機構網下采購的中藥配方顆粒費用,醫保基金原則上不予支付。
北京醫保局還要求,各級醫保部門要及時進行信息系統優化調整,加強數據治理,將中藥配方顆粒數據質量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開展核查復查;依托醫保信息系統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中藥配方顆粒采購價格的監測處置,對患者費用顯著增加的定點醫療機構采取監管處置措施,切實發揮醫保基金激勵約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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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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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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